【大連】2025年前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
日前,大連市政府網站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2020年前,市內四區公交運營線路全部淘汰傳統燃油汽車。2025年前,實現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
2020年前市內四區公交運營線路全部淘汰傳統燃油汽車
《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前瞻性、高起點做好新能源汽車中長期發展規劃,培育引進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大力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加快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推進城市公交系統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我市將全力推進公交系統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前,市內四區公交運營線路全部淘汰傳統燃油汽車;其余各地到2020年本地公交線路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10%,且自2020年起,新購進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
2025年前實現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
根據《意見》,要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含分時租賃)、環衛、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各地區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入租賃市場設置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輛的技術參數限制。2020年起,市內四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其中,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全市新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且在2025年前,實現全市網約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起,除市內四區外,其余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采用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
逐步出臺新能源汽車差異化通行便利政策
《意見》提出,鼓勵普通居民、企事業單位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出臺乘用車領域傳統燃油車限行限購政策,開辟新能源汽車排放檢測綠色通道。除執行重大活動安保或臨時管制措施必須情形外,不對懸掛新能源號牌載客汽車采取限牌限行政策,并視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總量狀況,逐步出臺新能源汽車差異化通行便利政策。2019年7月1日起,大連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每年配備更新的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應當按照規定達到一定比例并逐步擴大配備比例。加氫基礎設施條件成熟時,優先配備更新氫燃料電池示范車輛。
同時,我市還將加大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力度,全面執行國家對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
嚴重失信企業的產品將被禁止進入大連市場
《意見》提出,要加強與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部門銜接,建設新能源營運車輛監測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征信體系和產品質量評價體系,將補貼申報、車輛安全、車輛技術經濟效能及有效使用等指標納入體系管理,將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并禁止其產品進入大連市場。